自首,系指
犯罪分子在犯罪事件发生之后自主投案、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自身全部
犯罪事实,且对自身所犯罪行持明确悔过态度,愿意接受法律惩处之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对于自首之相关规定,犯罪分子在实施
犯罪行为之后能够
主动投案,如实地交代自身所有罪行,便可被视为自首。然而,
诽谤罪作为一种需由
受害人提出控告方能启动
刑事追责程序的
罪名,其特殊性在于,若诽谤行为的受害者未提出控告,则犯罪分子即便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也无法被认定为自首。然而,若诽谤行为的受害者已提出控告,而犯罪分子在得知控告后能够主动投案,如实地交代自身所有罪行,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处,此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然而,若犯罪分子在受害者尚未提出控告之时便自行投案,或在受害者提出控告后于庭审过程中自愿承认罪行,此时,是否应将其认定为自首,仍需结合具体案件情节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量。若犯罪分子的行为满足自首的各项要件,则可被认定为自首,依法可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