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非法拘禁罪乃指通过非法拘禁及其他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犯罪行为。倘若在实施
抢劫时应用了非法拘禁这一手法,则有可能被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然而,具体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仍需参照案件的详细状况进行审慎判断。若抢劫行为中包含有非法拘禁之手段,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反之,若抢劫行为并未涉及到非法拘禁之行为,则不太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因此,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决定因素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