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二百七十七条例定,若有任何人以
暴力或威胁方式干扰国家机构中负责执行事务者(涵盖
执法部门中的人民警察)妥善而合法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则此类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
妨碍公务罪”。进一步来说,若此类行为发生于人民警察正常行使职权过程之中且采用了暴力手段,那么就有可能构成“
袭警罪”。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袭警罪的惩戒措施是处以最低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然而,倘若涉及使用
枪支、
管制刀具,或是故意通过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对其生命安全发起紧急攻击的话,那么所面临的惩罚程度将会大幅度提升至三年以上,最高可达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扇警察耳光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的问题,我们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结合整个案件的实际案情进行深入考量,其中包括
行为人实施此种行为的动机、所采取的具体手段、以及此举带来的负面影响等等因素。假如由法院裁决确认该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那么或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情况更加恶劣时,甚至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