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
盗窃罪这一类
犯罪行为的
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应遵守不超过两个月的法律限度。然而,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且在法定时限内无法完结,可由该案件所属检察机关的上级机构进行审批并相应延长一个月的
办案期限。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譬如地处偏远且交通极为不便的地区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涉及大型
犯罪团伙的案件、涉及流窜犯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
犯罪行动牵涉范围广泛、取证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此类案件则需向省级、自治区或直属市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取得其批准,方可延长至两个月。所以,盗窃罪的侦查结案时长因案件的具体性质而异。倘若案件涉及的条目及细节相对较少,一般的处理程序大约需要两月之内完成;但如果情况复杂,可能需要额外一个月的延期;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还存在再次延长至两个月的可能性。具体的结案时间应结合案件的侦破进程与法律规定予以确定,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