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例,明确将
非法拘禁他人或借由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此项罪责的具体
量刑参考如下:首先,普通情形下,触犯非法拘禁罪条例且以其他形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人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是
剥夺政治权利这样的
刑罚。其次,若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出现了殴打、
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加重其刑罚。再者,倘若非法拘
禁行为导致
受害人重伤,那么罪犯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一旦受害人因此丧失生命,罪犯便须承担起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此外,如果罪犯在拘禁过程中诉诸
暴力手段,造成他人
伤残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将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
伤害罪)以及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来确定其
犯罪类型及具体量刑。最后要强调的是,如果是出于追讨
债务的目的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同样会受到类似刑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犯下上述罪愾, 那么他们还必须接受比普通人更严厉的刑罚制裁。总之,针对非法拘禁罪的
量刑标准,涵盖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刑罚。同时,依据情节轻重和结果的严重性,对罪犯实行从重或从轻的适当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