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如果妻子遭受长达50天的
刑事拘留,我们必须首先审查
拘留的合规性。若发现拘留措施存在不当之处,应立即采取撤销或变更措施。此外,当公安机关决定释放已被
逮捕的人员或变更其逮捕措施时,有义务通知原
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拘留的法律依据以及
拘留期限的详细信息。如若拘留期限超出法定范围,您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申诉,请求对不当的拘留措施进行纠正。与此同时,您还可以寻求
律师的协助,以确保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