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倘若在
立案侦查环节中,出现不应
追责于
犯罪嫌疑者之情形,那么司法机关有权利裁定撤销案情,释放该名罪犯,并且须向最初作出
批捕决定的检察部门进行通知。换言之,若在侦查过程中证实
犯罪嫌疑人无罪,法律赋予了司法机关撤销案件并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权力,此举可视为对无罪请求或确认的体现。因此,在涉及
刑事拘留的事件中,若
经侦查得出无罪结论,
当事人有权依法提出撤销案件并释放犯罪嫌疑人的申请,这无疑是遵循了无罪原则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
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
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