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非法占据他人财物所涉及的
违法行为,其
量刑标准与侵占金额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在
量刑过程中,针对侵占金额大于等于5千元人民币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是监禁,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
罚金;倘若侵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那么罪犯将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承担罚金责任;若侵占金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级别(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
当事人将有可能面对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无期
徒刑的
刑事惩戒,同时仍需缴纳相应数量的罚金。在此应当强调的是,如果
犯罪嫌疑人的侵占金额达到或超过了180万元人民币这一数额,按照有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此种情形属于“
数额较大”的范畴。由此,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将会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监禁,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惩罚。至于具体的
判刑年限及罚金数量的多少,则需要由法庭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慎重考虑后加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