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涉及
强制猥亵与强奸两大罪行的行为,是允许进行合并
处罚的。若有个体在实施
犯罪过程中,同时触及到这两项
罪名,那么他将面临对两起罪行分别进行
量刑的可能性。具体的裁决结果将会根据每一个案件的独特情况而定,其中包括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犯罪者的主观意图以及其背后的目的等等诸多因素。倘若
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罚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