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条款,实施
醉酒驾车并对
执行公务的警察进行攻击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妨害公务罪及
袭警罪的合并
犯罪。若
醉驾行为在客观上也满足袭警罪,如采用
暴力手段直接冲击维护社会秩序的人民警察,则其潜在刑期将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范围内确定。倘若醉驾袭击警察的行为进一步扩大为使用
枪支以及管制刀具等武器,亦或
驾驶机动车辆进行冲撞等
威胁人身安全的行动,无疑使情况更为恶化,甚至可能面临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为此,醉驾袭警这一不当行为有可能由此成为双
重犯罪,审判结果必须依据具体案情与法庭裁量来做出决定。如果该
醉酒驾驶且袭击警察的行为同时符合
妨碍公务罪和袭警罪的
犯罪构成,那么就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正当追诉,面临两个
罪名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