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
袭警罪特指对正处在依法行使职责权威的我国人民警察实施
暴力袭击行径。然而,关于本款律法对于辅警是否覆盖其范围并包括在内并无详细界定。然而,根照该款
法规的深层意蕴,辅警亦处于执行职务期间被视为“人民警察”群体的一部分,因此,对正处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辅警进行暴力袭击,如若符合袭警罪所需满足的
犯罪构成条件,理当依照法律规法定程序追究其
刑事责任。而每一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都需结合实际发生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凭证予以综合考虑,最终由审判机关出具公平公正的司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
枪支、
管制刀具,或者以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