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犯罪行为人
违法所得的所有财物皆应追回或由
司法机关责令退还
赔偿。换言之,倘若犯罪
行为人愿意在
取保候审期间主动退还其
非法所得财物,此种行为无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对于退还的财物,应当尽快归还给
受害人;然而,对于
违禁物品以及供
犯罪活动使用的
个人财产,则必须依法予以没收,并上交国家财政。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在取保候审期间退还
赃款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具体的操作流程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