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
缓刑考验期的长度须视原
判刑罚的期限而定。若原判刑期属于
拘役,则缓刑考验期间应为原判刑期之上增加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反之,倘若原判刑期系
有期徒刑,那么缓刑考验期间应在原判刑期之上增加五年以下,但同样不得低于一年。关于
帮信罪的缓刑考验期,其具体时限需根据特定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确定,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考验期的最短时限至少应当达到两个月或者一年。因此,若某人因涉嫌帮信罪而被判处
缓刑,其考验期的实际长度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来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