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文之规定:犯
绑架罪
犯罪者,
刑罚标准自最低期限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附加并
处罚金。若情况严重性略微低于上述范畴,并不致命,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在绑架过程中,采用武器实施蓄意殴打、伤害等行为,当致涉及人员重伤抑或是死亡时,犯罪者有可能面临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将被同时剥夺财产。因此,依据实际绑架犯罪行动中的武器使用及其他特定情况,犯下绑架罪并动手伤人和致人重伤、死亡者,其最终可能面临最轻期限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加并处
罚金的刑罚。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