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
强制措施,该举措旨在维护刑事诉讼的有序进行,防止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
起诉及审判,同时也避免其可能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具体而言,取保候审是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
保证金来确保他们遵守法律规定,不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并且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非
刑罚性处置措施是指在对
犯罪分子
量刑时,应根据其
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予以裁决。若犯罪分子违反了法律规定,则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乃至其他责任。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非
刑事处罚,而是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这意味着,取保候审并非对犯罪分子的
刑事惩罚,故此,其并不被视为前科。所谓前科,是指犯罪分子因犯下罪行而被
判刑的历史纪录。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非对
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制裁。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取保候审并不构成前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犯罪分子
违法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