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七十二条明文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
拘役或是三年以下之
有期徒刑的罪犯,若能同时达到如下所述的诸多条件,即可获得
缓刑的宽恕与赦免:首先,
犯罪行为的情节须相对轻微;其次,罪犯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心;再次,其再度实施
犯罪的风险应被排除在外;最后,宣告缓刑不应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倘若罪犯尚未成年、正值孕期,或者年龄已经超过了75岁,则这些情况属于法律特别考虑的因素,应当宣告缓刑。因此,若
猥亵罪的罪犯被裁量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且能够满足以上所有条件,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同样地,如果罪犯为
未成年人、孕妇或老年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也应当给予缓刑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