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有
敲诈勒索罪案件时,成功
立案的关键要素在于搜集并锁定有效
证据,使得能够确实证实涉案人员具有
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诸如利用威胁、恫吓等手段,强迫其他人自愿交付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法规规定,若此类
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涉及到的业务金额达到特定规模门槛或严重频次,便可展开立案调查工作。至于所谓的“业务金额”,一般来说是指超过某一具体物化金额的标准,例如已达到人民币叁仟元以上的数额。而所谓证据,主要涵盖了被害者的陈述证词、
行为人的威胁手段实际情况、支付受勒索财物的确切证据等等。只要相关证据足够确立,足以有力证明涉案人员的
犯罪事实和情节程度,那么成功立案完成无疑会更为稳妥且具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