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
缓刑考验期限应在其原
判刑期之上设定并不得低于五年。据此推之,若某位
犯罪者因
盗窃罪而获有期徒刑,且同时被宣告
缓刑,则其缓刑考验期限将依据原判刑期予以确定,然而最低限度也不得低于一年。至于具体的考验期限,则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