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在以下几种情况中被判定成立:使用
暴力、恐吓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对女性进行性侵犯;与未满十四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的情况,应按照强奸罪处置且需加重惩罚力度;在特殊情况下,例如
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涉及多名受害者、在公共场合公开实施、轮奸、与未满十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导致幼女受到伤害、致其重伤、死亡或者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将会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的严厉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