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被
取保候审人必须在在取保候审的时间里未有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前,凭着
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权威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回所支付的
保证金。因此,保证金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存入指定银行,并且在满足特定条件即解除取保候审后,才能依法领取,并归还给相关的
违法嫌疑人或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