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复核审理以及
申诉办理期间,均不得影响人事
处理决定的执行。这就意味着,即便是公务员在申请复核、提交申诉过程中被采取了
取保候审措施,其人事处理,包含但不仅限于
退休事宜,仍应依照既定程序进行,除非存在其他法律
法规或者特殊情形,使得退休事宜需要暂时搁置或者推迟。因此,从该条款的角度出发,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对公务员依法享有正常退休权益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然而,对于具体情况的分析与判断,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六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
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