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于抢夺
犯罪定义进行了明确阐述,它描述的是
抢劫罪通常表现为一种蓄谋已久或趁人不备的
非法行为,通过公开手段获取数量较多、价值相对较大的公私财产。
具体而言,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抢劫案时,可以依据此条
法规及后续附带的司法解释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来判断其是否构成本罪。具体的非法行为涉及到犯罪较为重要的因素——犯罪
涉案金额以及
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这些因素将通过
司法部门的
刑事侦查活动来得到深入发掘与了解,以形成最终的确立判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