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倘若案件的嫌疑犯或被告在接受
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在取保候审期终结之际,他们将有权利凭由司法部门出具的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应退回的
保证金。这就意味着,只要被取保候审者切实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保证金便应全数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