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恶意中伤、诋毁他人即构成公然
侮辱他人的
违法行为之一。若
情节严重者,公安部门可对其处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
拘留惩罚,同时可附加最高为人民币五百元的罚款。当然,具体的
拘留期限以及罚款数额将视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这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诽谤言论的内容、表达方式、传播范围及其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等等。因此,对于诬告诽谤罪行的
当事人而言,拘留期限有可能长达五日以上,具体的拘留时长则需根据案情的真实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