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房屋可以依照行业规定同时向两位债主进行
抵押。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所
担保的总体债权额必须严格限制在抵押实物价值以内。
产权所有者通过让渡
房产证等方式实施抵押,进而获取相应款项进行按时足额的利息支付。
在此过程中,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产权所有者自主进行管理;
而
债权人仅仅享有按照约定日期收取利息的权利,并不涉及对该房屋
使用权及管理权的任何干预。
直至
借贷关系得到完全清偿,产权所有者收回房产证等
抵押物后抵押行为方可宣告最终终止。
倘若在此期间
债务方无法偿还相关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抵押财产进行合法处置,并在收益中先行获得优先清偿的权利。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抵押人,债权人为
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