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历程中,若伴侣背弃了忠诚,尽管如此,他们依然有权利享有对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权益。
而且,仅凭出轨行为无法立即成为致使其分享财产数额减少的直接原因。
如出现某一方因对方
婚内出轨而主张其进行绝对性的
财产分配的情况,然而另一方对此表示反对,那么即便在法庭上,法官也不会作出将过错方完全剥夺财产的判决。
然而,作为无过错方的一方,确实有权向对方索取
离婚损害赔偿费用。
唯有当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且其中一方承诺实现
净身出户的情形下,才可符合同样的条件,但是这应当是在不干扰其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之下进行。
通常情况下,在
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应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再交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尊重程度来作出最终的裁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