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子女双亲在子女
购房过程中表达了明确的
赠予意图,声明仅赠予己方子女及配偶,此时该房产应被视为受赠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
离婚案件中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若父母并未明确做出如此声明,则该房产将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双方有权利自行协商解决;
若无法协商达成共识,可依法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法院将依据案件现状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通过公正审理与裁决作出判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