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
假离婚是否能以此避开
债务责任,这取决于该债务是否被判定为夫妇共同负担的债务:
1.若债务是由夫妇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一方在后续感情文件中进行了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同时也包括配偶当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出的债务,这些都将被视为夫妻间的
共同债务,应该由相应的夫妇双方来共同负责偿还。
2.至于配偶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以自己的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视作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而应由实际的负债者个人来承担和负责。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