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继承人对
被继承人实施了严重程度极高的遗弃行为,则将无法获得遗产的
继承权分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下的继承人将会失去继承权:
(1)有意谋杀被继承人;
(2)为了争夺遗
产权而实施蓄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违法犯罪行为;
(3)对被继承人实施肆意或极端的遗弃行为,达到
情节严重的地步;
(4)故意
伪造、篡改、隐藏或者销毁公正合法的
遗嘱,且其严重程度达到法律所定义的严重标准;
(5)通过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新的遗嘱、更新原有的遗嘱或者撤销已设立的遗嘱,且其严重程度同样达到法律所规定的严重标准。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
欺诈、
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