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劳动者在遭受
工伤事故之后,生活无法自理,其应获得相应的照护费用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
家属在此情况下并无实际损失的
误工费补偿。
对于生活
护理费用的赔付,将依据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或生活部分无法自理这三种不同程度而进行区别对待,每一级别的生活护理费用比例分别为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全社会就业人员月均
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或百分之三十计算和发放。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
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