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乘客更改火车票时间和车站的具体说明:
1.如果您需要改变火车出发时间,建议您提前至少48个小时进行操作。
这意味着如果您计划乘坐出发时间为星期二的火车,那么最晚可以在星期日进行修改。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改签为预售期内的任何其他列车。
2.若您需要更改火车出发时间,并且无法满足提前48小时的要求,则仍有可能修改。
然而,这次您仅限于在出发之前的任何其他列车进行修改,或者是在巧日后至票面显示的日期中午24点之间的任何其他列车。
请注意,对于票面日期的第二天及其后的修改,我们无法提供服务。
3.在出发前的48小时至15天之间,如果您想将目的地更改为距离当前火车站15天之内的站点,且又在距离出发15天前退票的情况下,我们仍然会收取您票价金额的5%作为
退票费用。
同样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在更改目的地后的车票所乘坐的时间正好在春运期间,如果您需要退票,我们将会按照开车时间不足24小时的标准,收取相应的退票费用。
请注意,对于已经成功办理了"变更到站"手续的车票,我们将不再为其提供改签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
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