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各自在婚姻缔结之前所拥有的
财产权益为其个人的合法所有物,这是不可否认且无可争议的事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适用于
继承的遗产,仅限于自然人在去世之际遗留下的属于个人所有、并可依法处分的合法财产。
而如果
继承人属于
法定继承的话,那么遗产应当遵循以下依次递进的顺序进行分配:
(1)首要的继承人名单包括:
配偶,以及子女和父母;
(2)其次的继承人名单包括:
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