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
离异之后,其所生育之子女有权
继承其
财产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被视为其
父母遗产的当然合法
继承人。
遗产继承依照以下顺序进行划分:
(一)
第一顺位继承人:
即配偶、子女以及双方各自父母;
(二)
第二顺位继承人:
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较为年长的外祖父母等。
当遗产继承正式启动后,应当首先遵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意愿分配遗产;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
财产分配,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接手管理所有遗产事宜。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