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父母所欠之债并不会直接涉及到其子女。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属于两个独立且平等的
民事主体。
父债乃指由父亲作为主体与其他方发生
债权债务关系的现象。
在
被继承人过世后,
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需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尚未缴纳税款及
债务的义务。
然而,缴纳税款以及偿还债务的金额应以被继承人实际持有的遗产价值为准则进行限制。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