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财产纠纷之事时,
财产分割应由夫妇双方自行商议决定;
若夫妇对财产的所有权或
使用权存在特定的约定,那么这些约定将具有优先权并被照流程执行。
然而,在商议和确定财产分割方案之际,夫妇双方需严格遵守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孺及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无过失方原则、尊重
当事人真实意愿原则以及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的原则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