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态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首先,故意实施肆意击打他人身体或部位,导致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次,以追逐、拦截或辱骂等方式进行人身攻击,情节恶劣者也构成
犯罪;
第三,强制索取、强行霸占或任意损坏、占有
公共财产,其情节达到严重程度便可归入此范畴;
最后,在公众场合引发纷争、
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公众场域秩序严重紊乱的情形也将被视为寻衅滋事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