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协商文件中并非必须要求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合法性。
当涉及到多方签署的情况下,既可以让每个参与者亲笔签字或盖章予以肯定;
或者,也可由拥有合法授权代表资格的人员进行签署,同样具有
法律效力。
然而,如若明确规定了协议中必须加盖公章才具备有效性的条件,则必须按照规定行事才能使所签的协议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应。
在相关的法律
法规中已明确指出,若
当事人通过签订
书面形式的合同来建立沟通合作关系,那么,当所有当事人都签署完毕,且有同时盖上他们自己的印章或者用手指按压指纹作证的那一刻,这份合同即正式生效。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