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民事争议的时候,如果我们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话,就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即我们必须在三年内提
起诉讼。
这个期限是从我们明确认知或应该理解到自身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侵害并且也清楚明白义务人是谁的那一刻开始算起的。
然而,我们也需要注意,当我们的权益遭受损害时,倘若超过了二十年,那人
民法院便不再给予保护;
除非遇到特定情况,经由权利人提出申请并得到人民法院同意,才可进行延期处理。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