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所谓的“青春损失费”这一概念,故而无论是就该费用进行主张还是
诉讼,都无法从法律层面得到支持。
然而,若
离婚原因主要归咎于某人的过错行为,那么相对无过错的一方是有权利提出离婚索赔要求的。
另外,倘若某一方因为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顾老人以及协助对方处理生活或工作事务等方面的义务,那么在他们离婚之际,同样有权向另一方求偿相关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