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房屋租赁协议自签约双方
法律主体签署合同时即刻生效。
然而,若各方法律主体已就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房屋租赁协议之生效条件达成共识,应尊重此种约定,因未依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无效的情况。
然而,假如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主控责任,且另一方亦对此表示承认和接收,这可以被视为该法律主体藉由
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改变了先前约定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协议生效必要条件的协议内容,这种情形之下,即便尚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该租借协议仍然具有
法律效力。
《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
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