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再婚后所娶之妻与初婚妻子在
继承财产上是否存在差异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无论是再婚还是初婚,在
遗产继承权这一点上并无差别。
只要双方已经正式进行过
婚姻登记,他们便是法律意义上合法的夫妇,毋庸置疑地对彼此享有继承的权益。
在
财产继承的过程中,遵循以下的规定和顺位:
首先,依照顺序排列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才考虑到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遗产传承活动随着这些亲属长幼顺序的排列而启动时,通常会先由第一顺序的
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优先继承,
然后才轮到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进行接手。
当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都不在世或
放弃继承之时,便只有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