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遗嘱继承中如遇到
遗嘱继承人离世这一情况时,
遗嘱究竟是否继续发挥其效力?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说明和解答:首先是遗嘱无效的情况,在此类情形下:
(1)若仅剩一位遗嘱继承人,该份遗嘱乃无效字据,其遗产将按法定程序进行分配;
(2)
代理继承权并不适用于遗嘱继承的范畴。
接下来是遗嘱存在有效性的情况,若如此,则需看其具体内容:
(1)当遗嘱涉及到多位遗嘱继承人,且遗嘱内容得以确认and被认可有效,那么即便某位或者某些遗嘱继承人不幸离世,其他受赠人仍可依法享有并
继承相应的
财产权益;
(2)将已经离世的遗嘱继承人的部分财产化为
法定继承。
当存在遗嘱人数过多的情形时,如未有新的遗嘱对死者所留下的部分财产做出另行安排,那么这些财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
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