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亲友的我们,务必要优先掌握
涉嫌犯罪的具体事宜。
因此在第一时间内,即应该联络负责此案的公安机构或者检察院,进行详细的咨询与了解。
随后,我们还有权向相关部门寻求关于被
羁押者的关押场所的信息。
接着,倘若在
被拘留后的数十日里,依旧未收到任何
拘留通知书的话,那么
犯罪嫌疑人家属完全可以直接致电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是否收到了拘留方面的通知,这样就能够了解到被监禁人员羁押的具体地点以及关押原因了。
最后,若我们确实已经确定亲人被拘留或者
逮捕,并时刻关注着他/她所处的羁押场所,依据法律规定,这时便可立即着手聘请
律师,让其前往看守所探视犯罪嫌疑人,以此来保护所有有关人士的合法公民权益。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