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配偶身背重债,亦可
申请离婚。
婚姻关系是否破裂实为
解除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而未涉及到
债务问题。
在进行
离婚操作之际,应当注意的是,原为夫妇共同生活期间所负担的
债务,理应携手并肩、共同偿还。
若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清偿上述债务,抑或是双方将财产各自独立处理,亦应经过协商后进行合理的
债务清偿。
若是未能达成任何协议或者出现困难,就须请求人
民法院作出裁决。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属于某一方的单独责任,那便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款项的清偿工作了。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