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房屋过程中,选择与
二房东签订租约并无不可。
然而,作为二房东,自身必须拥有
转租的合法权利,这即是说他们的行为需要得到房东的明确许可。
若未取得房东的首肯,那么相应的,擅自进行的转租活动将被视为违反条款,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
违约责任。
此外,关于转租期,其期限不得超出原先
承租人所剩的租赁寿命,否则,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超出部分的约定并不会对出租方产生实质性的法律制约效果,除非
出租人和承租人达成了其他特殊共识。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
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