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完全可以由
当事人自行撰写,然而其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必须根据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下述几个要点才能获得法律认可:
首先,构成离婚协议的各项条款应反映出夫妻双方真实且自愿的意愿,杜绝因欺骗、恐吓或威胁所造成的强迫;
其次,离婚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不应违背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再者,离婚协议不应侵犯国家利益以及第三方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最后,依据已达成共识的离婚协议来领取
离婚证应成为实现合法
离婚的必要程序。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