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租户之
合法性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若
房屋租赁协议有明确规定,租金应由
承租方交付给房地产经纪公司(简称“中介”),而后由后者转交给出租方,在此种情形之下,承租方已完成租金支付义务,其应向中介提出追偿要求,而非驱逐现有的房客;
2.假设房客面临房地产经纪
公司倒闭或垮台后不愿向
受托出租房产的业主支付租金的困境,他们将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在此一般情况下,受托出租房产的业主具有合法权利驱逐该租户。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