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法院作出更改
抚养权之判决获
胜诉后,被告并未提出上诉且原告在收到判决文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仍无人反对,那么原告便可自次日起,开始实施对
孩子抚养权的重新收复行动。
即,待判决正式生效后,基于该份判决,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交还
孩子的抚养权。
若被告未能按时履行判决内容,原告有权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