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能否全数归还,需视情况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
取保候审这项强制性措施主要用于对面临特殊情境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开展工作,以确保
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取得
保释资格通常需要支付一
定金额的
保证金。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并未触犯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案件最终并未进入
刑事审判环节,那么这笔保证金理应全数归还给他们。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未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案件在进入刑事审判程序之后被判定有罪,那么保证金便有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扣留。至于具体的退还比例,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评估。因此,取保候审保证金能否全数归还,必须
结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
取保候审的规定以及案件的发展进程来做出判断。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能够严格遵守规定,并且案件并未进入刑事审判程序,那么在一般情况下,保证金应该全数归还给他们。但若出现
违规行为或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则可能会导致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