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人
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对于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限制期限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因此,倘若个体工商户在司法程序中被批准取保候审,其最长的限制期限也应遵守上述法律规定,即不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